属事实婚姻的证明怎么开?
属事实婚姻,也称同居关系,是指没有法定婚姻关系,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一种事实状态。属事实婚姻的证明是在某些情况下,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同居关系的法律文件。小编给大家介绍属事实婚姻的证明如何开具。
一、申请材料
申请属事实婚姻的证明,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1.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;
2. 证明同居关系的材料,如:房屋租赁合同、水电费缴纳凭证、共同购买家具电器的发票或收据;
3. 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;
4. 其他可以证明同居关系的材料。
二、申请流程
1. 准备申请材料,向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;
2. 公证员审核申请材料,对证明同居关系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;
3. 核实无误后,制作属事实婚姻证明书;
4. 当事人签字,公证员盖章,属事实婚姻证明书生效。
三、证明内容
属事实婚姻证明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:
1. 当事人的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住址等基本情况;
2. 同居关系开始时间、地点和持续时间;
3. 当事人共同生活的具体表现,如:同居地址、共同财产、子女抚养等;
4. 证明同居关系的材料清单;
5. 公证日期和公证员签名、盖章。
四、适用范围
属事实婚姻的证明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:
1. 办理房屋产权、继承等需要证明家庭关系的;
2. 出国探亲、子女入学等需要证明同居关系的;
3. 诉讼中需要证明同居关系的。
五、法律效力
属事实婚姻证明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,具有法律效力。当事人可以以此证明其之间存在同居关系,享有同居期间的法定义务和权利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属事实婚姻的证明时,应当提供真实的材料,配合公证员的调查核实;
2. 属事实婚姻证明书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,不能取代法律上的婚姻关系;
3. 因同居关系引发的纠纷,应当按照同居期间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。
属事实婚姻的证明是指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同居关系的法律文件。申请属事实婚姻的证明需要提供申请材料,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。属事实婚姻证明书经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,可以适用于多种情形,申请和使用属事实婚姻证明时,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。